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2.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3.请各科研秘书于2023年1月27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8020429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
一、新理念贯彻落实
1.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模式与经验研究
2.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研究
3.文化和旅游领域贸易投资主要方向及路径研究
4.数字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培养研究
5.传统文化和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机制与路径研究
6.利用红色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路径研究
7.国际文化影响力新概念、新理论研究
二、新机制新模式探索
8.面向需求侧的文化消费支出统计理论与实践路径研究
9.文化和旅游领域新业态研究
10.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和相关技术应用研究
11.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综合效应评估与建设策略研究
12.短视频对传统文化的作用与影响研究
三、管理方式改进与新政策措施
13.国家治理现代化下文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与创新研究
14.文化和旅游国际标准现状及工作路径研究
15.文化艺术数字资源利用版权问题研究
16.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与经验研究
17.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专业建设的方法路径研究
18.革命老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内涵和实施路径研究
四、服务拓展提升
19.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能力提升策略和路径研究
20.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研究
21.文化服务质量提升视野下的审美自信研究
22.推动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
五、市场治理
23.新形势下演出演播市场发展策略研究
24.数字时代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研究
25.剧本娱乐行业的风险与治理研究
26.文化品牌发展现状、思路与对策研究
六、新科技手段应用
27.经典作品数字化展示与传播研究
28.沉浸式技术与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模式研究
29.智慧场景支持文化元素融入旅游景区的模式和路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