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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校内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校内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报奖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15—13日(星期五)12:00前,成果完成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信息,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学校科研处负责初步形式审核。填报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首次申报账号联系蔡佩瑶老师分配)

(二)115日—116日,科研处集中审核。

(三)116—120日,审核通过的成果校内公示5天。

(四)121日、22日,学校审核通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符合推荐要求的所有成果由科研处统一将推荐函与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

(五)教育厅于123日后统一审查上报的电子材料

(六)28日前通过教育厅形式审查的成果,该成果第一完成人导出带水印的推荐书电子版,与附件一并用A4纸打印胶装(单双面均可),一式两份,签字后交至科研处,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不需另加封皮),科普奖推荐书中需提供最新版本的原著2套。推荐书不予退还。

(七)29日—13日,科研处收齐电子版及纸质胶装材料后,按要求盖章、汇总并上报至省教育厅。

二、成果报奖具体要求

(一)成果取得时间20211130日前。

(二)成果完成人

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在陕高校全职教师或科技人员。推荐材料中须注明每位完成人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亲笔签名认可。每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1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成果的完成人参加评奖。

(三)成果报奖等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

(四)成果报奖类别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重点推荐具有原始创新、对科技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代表性科学理论成果。其相关代表性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必须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即20211130日前),并提供代表研究成果创新点、意义等评价证明。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

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技术进步及企业产品开发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即20211130日前),并提供专利证书等技术评价证明,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市场绩效等成果应用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软科学类

重点推荐对推动科技发展、教育改革、科技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被相关部门、企业所采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采纳应用一年以上(即20211130日前),并提供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相关资料。网络申报时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调查、咨询、研究报告全文,纸质版推荐书打印主要内容页。

4.创新驱动类

重点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新产品开发及相关的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在陕西省内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动本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实践中,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应用技术成果。推荐成果必须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即20211130日前),并提供专利证书等技术评价证明,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市场绩效等成果应用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5.科普类

重点推荐原创性和科学性突出,出版质量、发行数量和普及程度高,社会效益显著,普及面和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对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到了直接或者间接作用的科普成果。科普成果名字直接采用科普作品名称,作品应为20211130日前公开发表的十年之内的作品,推荐需提供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以及相关评价证明和传播引用情况证明。网络申报时须在附件中上传全书电子版,纸质版推荐不打印全书电子版,需附最新版原著2本(套)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下成果不在报奖范围:

1.科普论文;

2.科普报纸和期刊;

3.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

4.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

5.科幻类作品;

6.科普翻译类作品。

(二)填写推荐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推荐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授奖等级,将作为授奖结果的重要参考,正式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奖、科普奖不设可接受等级。

(三)推荐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四)推荐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推荐书及附件中不得上传其他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五)未列入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的,须由未列入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主要完成单位出具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由推荐高校核查并留底备查。

(六)推荐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推荐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七)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推荐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推荐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一式2份,应带有水印,电子版推荐书与纸质版推荐书应当一致(书面推荐书均带有水印)。推纸质版推荐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推荐书采用A4规格,彩色打印。纸质版推荐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推荐书对应页面。推荐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式pdf电子版本,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推荐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书面推荐书附件中提供原件的部分(如应用证明等),可以在系统打印后盖章完成,也可以用原件替换系统打印出的相对应部分。

(八)推荐书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推荐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字迹清晰,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再次强调:被推荐的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动员,积极推荐优秀成果,信息工程学院至少推荐5项,护理与康复学院至少推荐2项,其他各二级学院(部)至少推荐1项,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人:蔡佩瑶 QQ1045531223

  QQ284584835



                科研处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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