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发展中心
返回学校官网
申报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申报通知 >> 正文
关于征集2026批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

接西安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6批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的通知》,现向全校征集2026批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研究能力的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社会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为智库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等条件保障,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的良好环境和运行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所属的二级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研究能力的,也可以作为依托单位。

(二)智库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及方向,具备配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前瞻性、全局性、应急性、储备性决策研究的能力。除高等学校外,同一依托单位一般只能申报1个智库。每个智库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不超过15人。高校类智库核心成员不超过8人,其他智库不超过5人,其中依托单位正式人员不少于50%,同时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数不少于50%。

(三)智库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研究和管理协调能力,在近3年内主持承担过科技创新咨询工作,且研究成果被市级及以上单位采纳。

(四)智库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内主持承担过与智库研究方向一致的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近5年内主持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工程);近5年内主持获得与本人主要研究方向相符的国家级或省级奖励。首席专家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智库负责人兼任。

(五)智库核心成员应具有该领域较强的专业背景,对所在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核心成员只能在有效期内的某一智库任职,不得在不同智库交叉任职。

(六)支持联合开展研究,智库团队可由依托单位人员和外单位在本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组成,外单位人员占比不超过40%。

二、申报时限

智库申报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集中申报时限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

三、申报流程

智库负责人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外国专家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data.xast.cn/),在“认定工作管理→认定工作申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认真填写申报表单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审核后提交。



联系人:单冬辉   联系方式:029-85892548

科研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分享到:

地址:西安翻译学院科技楼一层
版权所有:西安翻译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