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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翻译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

按照《西安翻译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科研处将于近日开展西安翻译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校级项目(凡超期未结项的项目,将一律撤项,并追回已报经费)。

二、结项要求:

1.各类别项目需按照签订的项目责任书结项。

1)重点项目成果结项要求至少发表核心论文一篇,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不高于30%;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思政专项项目成果结项要求至少发表论文一篇,研究报告不少于0.8万字,查重率不高于30%。

3科普类专项项目结项要求整理科普活动的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并撰写至少3000字的科普活动总结报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举办较大规模、有较高水平的宣传普及性质的讲座、报告会1场;②持续深入机关、企业、校园、社区、村镇等地方开展社科普及宣传的活动1次;③举办较大规模的、体现陕西特色的具有宣传普及性质的展览1次;④较大规模的现场咨询活动1场;⑤编印一定数量的、免费发放给群众的社科普及读物;⑥开设以普及社科知识为主的网站、科普频道(栏目)、创作科普动漫、科普系列短视频等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填写《校级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附件1《校级项目研究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论文复印件(论文须挂项目编号,且与项目名称基本一致)。科普类专项项目提交科普活动总结报告(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所有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3.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前需将项目所有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录入科研系统,录入成果时,要选择所依托项目。英文核心论文需在备注栏注明检索时间。

4.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要对结项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并填写本学院《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一份,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请将本学院审查合格并已加盖公章的结项材料在229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雷倩影邮箱:287759805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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