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规范和推进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机构的智力支撑及决策参谋作用,拟建立PPP专家库、咨询机构库、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和项目推介平台,根据陕西省发改委陕发改投资(2017)1698号文件《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及咨询机构库、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成员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专家成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
(一)专家来源。任职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或从事PPP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等。
(二)专业类别。分为综合类、财务类、法律类、工程技术类、金融类、项目管理类等。
(三)入库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70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他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3.在PPP项目管理、城市规划、财务会计、资产评估、投融资、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某一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理论素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3年从事PPP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5.在专业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造价事务所、资产评估所、招标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PPP咨询实践经验。
6.在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PPP项目投融资工作经验,担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同等职级,熟悉相关领域PPP项目投融资管理,近3年来参与过PPP项目。
(四)征集方式。专家征集采取专家自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专家,可自荐报名;在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任职的专家,原则上应通过所在单位推荐报名。
(五)征集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PPP领域专家填报《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采取单位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后,确定专家名单,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减专家。
3.省发展改革委对入库专家参与PPP项目等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4.专家任期资格一般为3年,续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0日。
2、申报方式:符合要求并愿意进入专家库的专家,需填写专家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打印本人签字后联系科研处李刚老师,电子版申请表请发至科研处邮箱:xfukyc@126.com。
西安翻译学院科研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