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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职员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职员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术会议、业务培训类型

1.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

2.国家、省级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

3.两个全国性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武汉中心)、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六个大区中心(教育部华东、华北、东北、西北、西南、中南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

4.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正规行业协会组织并颁发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业务培训。

5.有关学院“双一流”建设、转型发展、创新创业以及新增专业建设的高层次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

6.含金量较高的学科竞赛赛前业务培训。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应从有利于学院“双一流”建设、有利于转型发展、有利于学院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教职员工整体水平的原则出发,从严控制教职员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的规模、经费及次数。同类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原则上只派一人参加。

2.不得参加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的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费用较高的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一般不同意参加。不得因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影响教学及行政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3.教职员工申请参加的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必须有经费预算,会议及培训内容应与自己从事的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内容一致。申请者须持会议或培训通知并填写《西安翻译学院教职员工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参加会议或培训返校后须持会议或培训通知及《申请表》到相关部门核算报销。

4.教职员工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返校后1周内须向人事处递交《申请表》一份及《西安翻译学院教职员工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总结表》(见附件2)一份。会议或培训总结包括:会议或培训简介(时间、地点、组织单位、授课讲师等)、会议或培训的核心内容、结合本部门现状提出的可行性建议等。会议或培训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2500字。

5.教职员工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返校后2周内由所在系、教研室或处(室)根据情况及时安排参会(训)人员为本系、教研室或处(室)教职员工汇报学术会议、业务培训情况及本人的收获。

6.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申请表》由教务处审批,其它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申请表》由人事处审批。

附件:1.西安翻译学院教职员工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申请表

2.西安翻译学院教职员工参加学术会议及业务培训总结表


西安翻译学院

                      201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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