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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翻译学院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研,营造更加良好的科研氛围,提前培育下一届“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即日起启动西安翻译学院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今后,省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将从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中择优推荐报送,现将本次成果评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对象为全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

二、奖项设置

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具体奖励标准参照西译院发〔2021〕21号《西安翻译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标准执行。今后,省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将以校级获奖成果为主要推荐申报对象。

三、评奖学科分类

人文社科类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科学技术类学科分类包括:1.数学;2.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3.力学;4.物理学;5.化学;6.天文学;7.地球科学;8.生物学;9.测绘科学技术;10.材料科学;11.矿山工程技术;12.冶金工程技术;13.机械工程;14.动力与电气工程;15.能源科学技术;16.核科学技术;17.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18.计算机科学技术;19.化学工程;20.纺织科学技术;21.食品科学技术;22.土木建筑工程;23.水利工程;24.交通运输工程;25.航空、航天科学技术;26.环境科学技术;27.安全科学技术;28.网络空间安全;29.农学;30.林学;31畜牧、兽医科学;32.水产学;33.基础医学;34.临床医学;35.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6.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37.药学;38.中医学与中药学。

四、评审条件

(一)成果署名

1.成果提交范围包括:

(1)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2)论文奖;

(3)研究报告奖(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4)普及奖。

2.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署名第一单位为西安翻译学院。

3.成果的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成果要求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论文须北核及以上核心期刊(CPCI、科技核心不参评),CSSCI、CSCD提交收录证明,SCI、SSCI、EI、A&HCI等外文期刊需提交检索证明;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6.普及类成果,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7.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

五、评审流程

西安翻译学院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分为二级学院(部)初选、学校科研处资格审查、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以学校公文形式发布成果获奖通知等环节。

六、申报材料

1.《西安翻译学院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用A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3份;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套,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佐证材料需要原件(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说明: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胶装材料、成果及支撑材料原件须装入档案袋,袋面写清楚“张三—XX学院—人文社科/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

七、申报时间

二级学院初审后,科研秘书于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统一将个人申报材料、本部门《申报汇总表》(按初审排序)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 系 人:李  刚  蔡佩瑶

联系电话:85891589

附件:1.西安翻译学院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2.西安翻译学院第三届校级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西安翻译学院科研处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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