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按照《西安翻译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科研处将于近日开展西安翻译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校级项目(2023年校级常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并参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二、结项要求:
1.各类别项目需按照签订的项目责任书结项。
(1)重点项目成果结项要求至少发表核心论文一篇,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不高于30%;
(2)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思政专项项目成果结项要求至少发表论文一篇,研究报告不少于0.8万字,查重率不高于30%。
(3)科普类专项项目结项要求整理科普活动的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并撰写至少3000字的科普活动总结报告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举办较大规模、有较高水平的宣传普及性质的讲座、报告会1场;②持续深入机关、企业、校园、社区、村镇等地方开展社科普及宣传的活动1次;③举办较大规模的、体现陕西特色的具有宣传普及性质的展览1次;④较大规模的现场咨询活动1场;⑤编印一定数量的、免费发放给群众的社科普及读物;⑥开设以普及社科知识为主的网站、科普频道(栏目)、创作科普动漫、科普系列短视频等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填写《校级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附件1)《校级项目研究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论文复印件(论文须挂项目编号,且与项目名称基本一致)。科普类专项项目提交科普活动总结报告(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所有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3.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前需将项目所有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录入科研系统,录入成果时,要选择所依托项目。英文核心论文需在备注栏注明检索时间。
4.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要对结项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并填写本学院《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一式一份,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请将本学院审查合格并已加盖公章的结项材料在9月3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雷倩影邮箱:287759805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