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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项目管理单位:

按照工作计划,现就 2023 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所需材料

1、结项审批书封面;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表》;

3、结项报告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首页加盖项目依托单位公章);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证书(复印件);

5、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立项评审活页;

6、结项报告全文(结项报告的排版格式见陕西省社科网资料下载);

7、发表或成果转化情况。项目研究成果需提交论文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正文页;研究报告需提交获奖、采纳等验证材料(验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的签批件(复印件)或主要观点被应用的文件、通知、规划等正式文件(复印件));外文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并划出标注字样)复印件;

8、《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须装订成 1 册,装订顺序请参照《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项目管理单位需同时提交结项成果报送清单

二、结项要求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结项要求公布如下:

(一)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结项评审,不满足结项要求不予结项。

(二)需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结项审批书》,同时报送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成果及不超过3000字的成果摘要报告,主要简述经研究后形成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有不少于三名高级以上职称同行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结项审批的表六:评审意见)。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在省社科联主办的《陕西社会科学》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2)研究成果主要观点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组成部门采纳应用,并提供印证材料。

三、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54390764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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