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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翻译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

按照《西安翻译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科研处将于近日开始接收西安翻译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项目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评审将对历年未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统一结项,凡超期未结项的项目(包括2016年度及之前延期的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将一律撤项,并追回已报经费。

二、结项要求:

1.校级重点项目成果结项要求至少发表北大核心论文一篇;校级一般/辅导员项目成果结项要求至少发表论文一篇。

2、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填写《校级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并附相关论文复印件(论文须挂项目编号,且与项目名称基本一致)。所有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3.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要对结项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并填写本学院《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一份,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请将本学院审查合格并已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在319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fu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校级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附件2:《校级项目研究报告》

附件3:《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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