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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校内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科学技术奖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现开展科学技术奖专家校内征集工作。

一、征集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专家工作单位驻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很强的保密意识,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推荐专家年龄应在65周岁(以出生月份计)以下,身体健康,能担任评审工作。

(三)2014年(含)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2019年(含)以来获得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的个人和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含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各地市为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四)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专家组负责人,获批国家杰青项目、长江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学者。

(五)高等院校正高级职称、二级教授(含)以上人员,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国家或省级实验室负责人。

(六)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研究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有关处室(实验室)负责人;

(七)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首席技术人员、技术研发总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可延伸至二级单位相关人员),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的技术研发总负责人。

(八)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及相关科室主任以上医务人员。

二、征集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专家征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中午12:00。

(二)符合条件的专家需填写《拟入库专家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成后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电子版通过QQ发送至科研处(QQ:1045531223)。

(三)专家填报时应将表格中所需信息填准、填实、填全面。

(四)此次专家征集为重新录入,以前入库的专家也需重新填报,填报信息不全面的专家不予推荐。


联系人:蔡佩瑶 李刚

联系电话:85891589


附件1:拟入库专家信息表

科研处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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