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水平,推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根据西译院发〔2024〕50号《西安翻译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6年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良好研究基础的高层次人才(终南学者或首席教授)、引进博士及在职培养的博士。
二、申报条件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终南学者或首席专家)、博士自入职之日起、在职培养博士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自行申请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且只能获得1次项目资助。
2.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与明确的科研方向,申报项目需紧密贴合学校学科建设整体规划、科研发展核心导向,符合学校科研资源配置与学科布局优化需求,主动服务地方重点产业链发展、区域创新体系构建等方向,对接产业技术需求,助力学校培育学科特色,打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研体系。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认真填写《西安翻译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经所在学部(院)审核签字后,将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科研处。
2.科研处会同人力资源处对申请人资格、资助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3.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将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定,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4.自项目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项目负责人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项目责任书并填报科研系统。
四、经费管理
1.依据学校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高层次人才:文科 20 万元、理工科 25 万元;
A 类博士:文科 30 万元、理工科 35 万元;
B 类博士:文科 25 万元、理工科 30 万元;
C 类博士:文科 20 万元、理工科 25 万元;
D 类博士:文科 15 万元、理工科 20 万元。
2.原则上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实行定额资助。首次拨付总经费的3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总经费的30%,最终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五、结项验收
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翻译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并提交相应科研成果的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应注明“西安翻译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资助”字样。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结项验收时,其科研成果须以“西安翻译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清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3.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按照项目责任书的要求执行项目,并定期向科研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4.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6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学部(院)科研秘书,各学部(院)结合学科建设及发展需要,于3月6日前完成初审、指导及打分排序工作。
5.各科研秘书请将审查合格并已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在3月10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排序后的项目汇总表须学部(院)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390764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王杨阳、雷倩影;联系电话:029-85895934。
科研处
2026年1月21日